2026-05-28 11:28 来源: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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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》(黔民发〔2024〕2号)第十条规定,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低保时,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
1.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家庭基本情况申报表;
2.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;
3.残疾人应提交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
4.申请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社会保障卡(黔贵人服务一卡通)复印件。
同时,申请人还需要履行以下义务:
1.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、完整;
2.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;
3.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。(信息来源: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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